因工作需要,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员工派遣到桂东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禁毒大队岗位:1名,
要求:男性,年龄在18到35周岁之间,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工作细心有耐心,有相关工作经验、复退军人优先。
(二)监管大队岗位:2名,
要求:男性,年龄在18到35周岁之间,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懂计算机基本操作,文档处理及信息录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复退军人、有驾驶证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法制大队岗位:1名,(执法办案中心)
要求:男性,年龄在18到35周岁之间,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工作细心有耐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参加邪教组织,无纹身;三代以内近亲属无被判处死刑、正在关押、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未参加邪教组织;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与其他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6、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7、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的情形。
三、用工方式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与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派遣到桂东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
四、工作待遇
薪酬福利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它”3项组成。工龄补贴每满一年增加30元/月(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折抵工龄一年)。
聘用人员除到手工资外,另外由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社会保险,交纳住房公积金。
五、合同期限
聘用者与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2日。
(2)报名地点:桂东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8973550012。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2、考试
(1)笔试,内容为行测知识。(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1000米跑、女800米,100米跑、4×10米往返跑)。
(3)面试体能合格以上人员按拟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体检。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招录人民警警察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由政工部门会同派出所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并由禁毒部门进行尿检。
七、聘用
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桂东县公安局相关单位进行警务辅助性工作。
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派遣到桂东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的员工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FRqgHo-1-jNZEZjspkk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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