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梯队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我市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19个,引进岗位27个,计划引进44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虎林市2022年度“智汇虎林”人才引进活动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参照《2022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及以后出生)。
(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通过招聘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9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
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2.报名材料。《虎林市2022年度“智汇虎林”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入党志愿书或复印件加盖保存单位公章。“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应额外提供证明录取批次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应额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考生另附相关材料,政策加分提供材料明细详见附件4。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报名形式,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①参与网上报名的考生,将上述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统一发送到邮箱hlswzzbrcb@163.com。②参与现场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纸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虎林市委办公楼209室(解放西街1号)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网上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审查后,会以电话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人员将直接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此次人才引进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将划定成绩合格线。
5.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人员需携带公告中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考试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拟录用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将进行加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ljhulin.gov.cn)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试讲和答辩组成,总分100分。答辩2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育理念、师德修养、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等。试讲8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学方法与艺术、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能力素质。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高于5:1的岗位,将采取笔试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文件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将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调剂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对同一类型专业未满额引进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在尊重考生意愿下进行。如有其它调剂情形,需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剂。
(四)体检与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间参加体检人员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3.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建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性格特点、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特别要突出政治标准,把好政治关。政治标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岗位面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入职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最终确定为聘用人选的,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职位,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相关待遇
基础薪资待遇。凡被我市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疫情防控
(一)疫情防控贯穿考试全程,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拟从鸡西市域外抵返虎林人员必须在抵虎林前2日通过手机填报“鸡西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主动进行报备,每日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资格审查、考试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工作,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考前7天内有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新发确诊病例尚未调整风险等级的涉疫县(市、区、旗)旅居史,或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异常症状者,以及尚处在治疗、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入境人员等不得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及未调整风险等级的涉疫县(市、区、旗)人员旅居史的抵返鸡西考生,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范措施的,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虎林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早做规划,妥善安排好考前行程,如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各项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持续关注虎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考试相关安排,会及时发布公告。外地考生可电话咨询虎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防疫政策,电话:0467-5896810。
考试咨询电话0467-5855171、0467-5887733。
附件1---虎林市2022年度“智汇虎林”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3).xls
附件2---虎林市2022年度“智汇虎林”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xls
附件4: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2).xlsx
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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