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吉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一支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队伍,在推动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地质工作主力军作用。局下属地质、科研单位26个,分布在延边、吉林、四平、通化、长春等5个地区。近年来,作为地质专业队伍,我局在致力于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的同时,充分发挥地质专业优势,以大地质、大服务理念主动造福民生、服务社会。在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城市供水地质勘查、矿泉水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地热资源及浅层地温能勘查都取得了丰硕成果。这将为各类人才提供广阔的成长平台,热忱欢迎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如想了解我局及各招聘单位的详细情况,可访问我局网站(中文域名:吉林省地矿局)。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一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9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应聘者应为河北地质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东华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防灾科技学院、桂林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吉林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工程学院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我局本批计划招聘毕业生27人,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2022年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 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吉林省地质调查院电子邮箱:137197753@qq.com
吉林省第一地质调查所电子邮箱:153724333@qq.com
吉林省第二地质调查所电子邮箱:1176808108@qq.com
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电子邮箱:501799301@qq.com
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电子邮箱:156785394@qq.com
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电子邮箱:56344240@qq.com
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电子邮箱:3245449797@qq.com
吉林省水文地质调查所电子邮箱:872157408@qq.com
吉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电子邮箱: 1084990779@qq.com
吉林省四平地质工程勘察院电子邮箱: 878093998@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2年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短缺人才“走出去”招聘报名表》(附件2),其中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组到考生所在学校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如发生因疫情影响考生所在学校未开学或考生已离校等情况,也可另行约定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专家组的综合评定意见,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签订聘用合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吉林省公开招聘工作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拟聘人选所在学校网站和吉林省地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1:2022年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短缺人才“走出去”招聘报名表.xls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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