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2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02 10:33:12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分享:

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详情见《2022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9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2年9月1日起在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chuzhou.gov.cn/)和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dyrmyy.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南区)。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咨询电话: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50-3526009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计划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22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三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2:1的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6、报名工作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基础知识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形式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第一人民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周转池编制等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602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 2022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2022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

2022年9月1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滁州医疗卫生招聘
医疗卫生招聘公告
相关栏目
最新动态 更多>
招聘公告&简章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