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狱工作力量,增强人员配置,经监狱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分职位进行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警务保障类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代码:1001,限男性,10名;
(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代码:1002,限女性,3名。
三、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
四、报考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限甘肃省户籍。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志愿从事监狱警务辅助工作;
2.男性警务保障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视力4.8(含矫正视力),无红绿色盲;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外部皮肤无明显疤痕(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
6.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因违纪违规行为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五年内在各类招考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违反考场纪律且拒不配合工作的,在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
六、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监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费用:线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按照要求发到指定审核邮箱(1390684956@qq.com),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线下现场审核报名。
线下审核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报名,后果自负。线下审核需要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每名考生考试费用为150元,由组织实施的劳务派遣方收取,监狱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甘肃金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市念钦街071号,合作市汽车北站向南200米);咨询电话:甘肃金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941-8235566;甘肃省合作监狱政治处:0941-6918012。
3.报名所需证件: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本人征信证明、退出现役证(退伍军人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4.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请在公告末尾附件中下载);
(2)初审:对报考人员身高、视力及形体进行初测;
(3)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持证件原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核;
(4)报名信息电子录入:资格审核合格后,工作人员将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电子汇总录入;
(5)资料装档:报名人员报名电子信息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收集报名人员证件复印件装档,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报选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倾向测试、法律基础知识等。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1.开考比例。职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考前研究决定选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调整招聘职位名额、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以划定成绩合格线”任一方式进行确定;
2.试卷名称《综合知识测试》;
3.笔试采用闭卷百分制汉语试卷组织考试;
4.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主);
6.笔试时长:120分钟;
7.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7日至18日;
地点:甘肃金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市念钦街071号,合作市汽车北站向南200米);
8.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方与劳务派遣方协同实施。
1.所有考生需按照本职位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1)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2)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考生现场出现报姓名或暗示身份信息的情况,视为考生违纪,终止面试,面试成绩为0分;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名确认。
(四)总成绩确定及排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同一职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排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五)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2021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内容为: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性 | 50米 | 7〃1以内(含7〃1)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 | 2.3米以上(含2.3米,可测3次) | |
女性 | 50米 | 8〃6以内(含8〃6)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
立定跳远 | 1.6米以上(含1.6米,可测3次) |
备注:以上3个项目中有2个达标的,体能测试合格
凡在体能测试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按报考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以上体能测试环节的所有人员须签订《体能测试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体检不合格时,安排复检1次,复检结果作为体检结论。在体检环节中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形成的名额空缺,按照本职位内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递补。等额递补出现并列情况时,则按照“总成绩确定及排序”内总成绩并列情况的规定依次优先确定。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七 )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甘肃省合作监狱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填写政审考察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合作监狱微信公众平台及有关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由负责招聘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入职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狱存档备案,一份由甘肃金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档;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甘肃金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甘肃金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监狱辅警相关岗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十)考试成绩有效年限
本次笔试、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自本次招聘辅警结束后两年。当已聘用警务辅助岗位人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劳务派遣方可根据情况向监狱依次进行补充。
七、工资待遇及保障
(一)基本工资2800元/月;岗位工资700元/月;绩效工资217元/月;值班补贴71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每月50元;
(二)甘肃省合作监狱为被聘用人员配备工作需要的制式服装、防护装备、单警装备等,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发放工资方代为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发放工资方代扣代缴;
(三)聘用警务辅助人员食宿自理。
八、疫情防控
(一)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招聘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由甘肃省合作监狱纪委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甘肃省合作监狱纪委 0941-6918010
十、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2.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3.为切实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肃金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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