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68名,分别是A治安巡防队员,职位29名,限男性:B类:流动人口协管员,职位26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5名;C类:特保队员,职位13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汕头市户籍或有常住居住地,男性具有高中(中职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应聘A类、B类职位要求年龄为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2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1日前出生),其中超30周岁的女性须社保医保在满50周岁时购买年限达到20周年;C类男性年龄为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1日前出生);以上三类男性应聘人员身高均要求在1.65米以上,女性应聘人员身高要求
在1.58米以上。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公安、司法、体育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具有驾驶特长(E、C、B、A类准驾车型驾驶证)或熟悉电脑操作,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技能的应聘人员优先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专业资质证书。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
(七)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
2.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有涉毒史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其它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星期六日除外),共6天。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金平区迎春路4号(汕头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4-88433550、8836274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汕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本、学历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近3个月征信报告正面免冠白底彩色二寸照片6张(背面用铅笔或原圆珠笔写姓名)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类·属退役十官十丘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退役证(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及确定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由汕头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将报名人员资料递交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摸高、4x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分析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4、加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公安、司法、体育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驾驶技能(E、C、B、A类准驾车型驾驶证)或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技能的应聘对象,在合计总分时给予10分加分,B类准驾车型驾驶证在合计总分时给予20分加分,A类准驾车型驾驶证在合计总分时给予30分加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不看加加分。
5、计算成绩:笔试、体能、面试结束后,采取按笔试50%,面试50%,与加分项相加合计出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6、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对象分别按各类职位招聘人数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由龙湖分局指定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付: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
体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将在汕头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百城招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A类:治安巡防队员和B类:流动人口协管员由汕头市公安局授权龙湖分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C类:特保队员由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委托汕头经济特区保安服务公司
代理劳动管理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期间由龙湖分局负责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A类、B类合同聘期5年,0类合同聘期3年,聘期期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以及被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办理续聘手续。对不胜任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予以解聘。
(二)岗位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由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统筹安排。
(三)
薪酬待遇。A类:治安巡防队员和B类:流动人口协管员年薪4.5万元(含单位个人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部分),上岗后经考核合格按季度发放绩效奖金(每季度1500元),以上聘用人员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一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人均100元/月的标准,逐年提高工资水平,C类:特保队员年薪5.6万元(含单位、个人缴纳社会
保险,医保等费用)。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54-884335500754-88362740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2024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G7WQezzYcOCqnIph5QO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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