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嘉荫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6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以1986年9月以后出生为准);招聘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以1981年9月以后出生为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 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8. 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 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嘉荫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政审→体检→聘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于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6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6日。
上 午:8:30——11:30 ,下 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填写《2022年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受疫情影响,若考生无法到达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
(四)报名地址: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室(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西6号),联系电话:0458-2689192。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进行现场加分材料确认,所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具备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的人员。
(六)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经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发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2、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成功后不准改报其他岗位。
3、招聘岗位专业具体要求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1年版)为准(附件4)。
4、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5、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符合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在《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填注。
7、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8、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嘉荫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嘉荫县防疫指挥部电话:0458-2622509。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一)笔试: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以此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政审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主要是通过社区、派出所、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查阅档案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的相关记录。政审无异议者,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政审、体检资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所空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嘉荫县域内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本次招聘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的考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3:2022年嘉荫县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附件4:《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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