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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5-03-26 08:41:2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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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机关事务事业;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学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和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5年7月底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毕业时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北京的政策要求)。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根据北京市落户政策有关要求,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4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以及相关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9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应聘人员登录国管局人才招聘网站(https://gkzp.ggj.gov.cn/),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相应的岗位进行在线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报名应聘人员需签署诚信承诺书(附后),在报名时将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状态,查询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同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www.ggj.gov.cn/)上公布。

试。

笔试分为基础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2个阶段,考生笔试各阶段成绩均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第一阶段为基础知识测试,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第二阶段为综合能力测试,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根据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15的人员比例确定考生名单。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部分岗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面试阶段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两阶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如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的比例合成。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产生体检考察人选。综合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产生体检考察人选。综合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根据公告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已确认参加笔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记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节报告相关部门。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期间将通过短信、电话或招聘系统发送消息的方式通知进入下一阶段考试的考生,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监督电话:010-83086937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2025325

附件下载: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xlsx诚信承诺书.doc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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