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是招商引资的风向标,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有力的监督。近年来,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通过召开营商环境座谈会、12345便民热线、投诉信箱、互联网+监管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使得宁东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年稳居全区前列,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大力推进宁东营商环境建设,拟公开选聘2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营商环境监督员从常年在宁东辖区工作或居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代表、市场主体代表、群众代表等群体中选取聘任。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热衷参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清正廉洁,为人正直,实事求是;
(四)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有关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五)自觉服从管理,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对宁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宁东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收集有关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和线索;
(三)了解、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四)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措施。
四、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9日—9月28日
五、选聘方式
单位推荐的,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一寸红底照片,以及经本单位盖章的《宁东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941164989@qq.cm ,《报名表》可在宁东管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下载;个人自荐的,报名表无需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即可,将以上资料打包发送指定邮箱。
六、聘任及期限
由宁东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宁东管委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从报名人员中根据空缺名额,择优递补。最终被聘任人员将为其颁发聘任证书,监督员每届聘期一年,期满后,自动解聘。聘期内,将根据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雪薇 0951-3093311 1739505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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