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区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绿园区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提供5个岗位,计划招聘2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1)报考公共卫生、PCR检验、放射线、护理招聘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1日至2004年9月2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2)报考消杀应急处置招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21日至2004年9月21日期间出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需累计满15年(含)以上)。
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9月21日(含)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具体如下:
(一)邮箱报名
1.报名邮箱:173345582@qq.com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9:00至2022年9月25日16:00。
3.具体方式:应聘人员需发送报名材料(压缩文件)至邮箱。
4.相关要求:报名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压缩文件包含:《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材料未按要求报送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无参加面试资格。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免冠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于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初筛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受疫情影响,面试时间、方式、地点等信息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名材料合格人员,请报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拟聘编外人员的工资,与在编人员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相同,按照规定参加“五险一金”。试用期一年,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按专业技术初级(12级)相关待遇。编外人员不享受绩效奖金。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聘用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四)在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防控中心组织下一次医护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出现人员流失的,按照本次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九、政策咨询
长春市绿园区疾控中心 0431-87951200,0431-87972849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2022年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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