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衢州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要求,广泛吸引和集聚专业技术能力、专业科学精神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助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根据《关于印发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三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衢委人才[20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6名。具体引进的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24日后出生);
3.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人才政策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2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60万元左右)。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30万元左右)。
4.对新引进来衢,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每年1.2万元左右)。
5.对入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拔尖人才、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入选市新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三年培养期内分别奖励总额5万元、2.5万元、1万元。
四、引进程序办法
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信息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z.gov.cn/)、衢州人才网(http://www.qzrcw.com/)等平台统一发布。数字经济类、城建规划类、经济金融类岗位引才由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运营类、医疗卫生类、生态环境类岗位引才由相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比选、面试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17:00,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个别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的,经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共同研究,可另行发布延长报名公告。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见附件1)。
1.《2021年衢州市人才编制池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专业对口度、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的相关材料(资格比选环节重要依据,所提供材料应详实、全面);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二)资格比选
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和相关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学业成绩和工作业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组织评议,择优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比例,一般应核减相应岗位计划引进数量。部分专业技术性强、用人层次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可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三)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核;面谈须超过半数以上专家同意,否则不列入体检、考核。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核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入围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的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应在各聘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共同研究决定。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组织实施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二)本次纳入人才编制池周转编制管理的岗位,是专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岗位紧缺性高、急需性强的高层次人才所设置的事业编制岗位,在岗人员均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统一管理。人员聘用后,将统一分配至各市属事业单位。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会同用人单位建立所聘人才联系、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可推荐组织人事部门重点培养和使用。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列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0-3080522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89322
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0570-3831616、3067812
(五)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程序、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和配合。
未尽事宜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1.2021年衢州市人才编制池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21年衢州市人才编制池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衢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2021年衢州市人才“编制池”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衢州市人才“编制池”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qz.gov.cn/art/2021/12/24/art_1532416_58924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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