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1名(女)。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属正科级公益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浦江县仙华街道平七路489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其他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净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
5.普通话等级水平为一级乙等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招聘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30日,通过现场送达(限工作时间)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办法进行报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户籍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5分钟以内个人电视新闻播音、主持(视频)资料1份,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户籍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报名地点:浦江县仙华街道平七路489号(浦江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1119室),电话:0579-88178912。
2.网络报名。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照片(jpg格式,3.8cm×5.1cm)、5分钟以内个人电视新闻播音、主持(视频)资料1份、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户籍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和PDF版及相关作品发至邮箱:244863069@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职位”。
报名截止后3日内(2022年12月3日前),招聘单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络报名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进行复核。
如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审核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报名通过人数或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试不足3人的,取消岗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由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最后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50%、笔试25%、面试25%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专业技能考试
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吐字用声、播音技巧、分析理解稿件和现场主持等基本功。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对象(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沟通交际能力以及特长展示,面试合格分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后再进行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考生在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浦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j.gov.cn/);2.中国播音主持网(http://www.byzc.com/)。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浦江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和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13566957795、0579-84111170。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组织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组织单位咨询。通讯地址:浦江县仙华街道平七路489号;邮政编码:322200;联系电话:0579-88178912、13868918620;联系人:王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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