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南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人函〔2022〕59号)精神,为吸引更多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来建瓯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紧缺急需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紧缺急需专业教师8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建瓯市中小学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需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
1.符合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
2.符合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专业“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 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3.符合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另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享受南委人才[2020]1号人才政策的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8年,其他的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建瓯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生活津贴。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福建师范大学和原“985”高校高考学科专业(具体以当年度发布的引进公告为准),且本科阶段为原“211”高校或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3.住房保障。无住房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到建瓯工作,分别奖励60 平方米和80平方米以内的人才房(或30万元和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建瓯工作,无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
4.就学就业。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16日。
2.报名方法: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下载填写《2023年建瓯市中小学紧缺急需教师招聘报名表》和《2023年建瓯市中小学紧缺急需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jyjlrf@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六、现场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2023年2月2日至3日,逾期取消面试资格(特别提醒:因防控疫情需要,请参加复审人员务必自觉戴好口罩,新冠呈阳性的,须事先给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告,并请人代为提交材料)。
(二)审核地点:建瓯市教育局一楼大门口(建瓯市政府对面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审核材料:考生需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具体审查材料如下:(打印及复印件用A4纸,打印及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订一枚钉子)
1.《2023年建瓯市中小学紧缺急需教师招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还未确认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5.《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及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朗读指定片断、板书指定内容、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八、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证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九、择岗及聘用
1.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同一学科有2个以上不同学校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岗。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在同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十、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6.联系方式:建瓯市教育局人事科:0599-3862309 ,0599-3833752;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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