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十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辅助岗:辅助保教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辅助岗:辅助保教工作人员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 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③ 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④ 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⑤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⑥ 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发布于思明教育网(http://www.xmsmedu.cn/)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二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请在报名前事先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449318862@qq.com。
3.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6日~2023年月1月29日
4.报名地点:
厦门市第十幼儿园(厦门市槟榔西里12号)
5.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蔡老师13950094737
5052614-804(值班室)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十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统一组织,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9〕162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应聘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十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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