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公安系统业务综合培训、警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辖区内警犬训导等工作。清新区消防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全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清远市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2名,清新区消防事务中心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具体详见各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各岗位要求),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开招聘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区消防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7日8:30至2月1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陆“清远市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 清新区消防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qxgajzp2023/),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考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报考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根据具体岗位要求上传附件证明,含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电子版。
(四)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网上确认。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2月13日9:00至16日17:00,登录“清远市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 清新区消防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qxgajzp2023/)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参加本次考试。
2.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5日9:3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笔试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或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每一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5的比例计算,不足1:5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核查须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或在报名系统下载)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到低递补人选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和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拟聘用人员报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聘用后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本地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用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到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领取行政介绍信,并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和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和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后,有服务期要求的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服务年限条款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5787363(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0763-3161139(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电话:0763-5811034(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0763-3162109(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
1.2023年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开招聘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区消防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清远市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 清新区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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