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5号)精神,屯昌县2023年计划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4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招聘时间:2023年2月7-8日(9:00—12:00,14:30—17:30)
2、招聘地点: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举行。(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省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三、招聘人数与岗位
计划招聘中学教师4名。屯昌县屯昌中学生物1名、音乐1名;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数学1名、体育1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五、招聘方式
招聘主要以面试方式,即采取模拟教学(试讲)及面谈的形式进行。
六、工资待遇
录用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入编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屯昌县事业单位教师人员相等薪酬工资标准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屯昌县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7819116
监督电话:(0898)678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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