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委人才办《“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充实我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活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流中学、思源实验小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乐东黄流中学附属小学(简称华二附属小学)等3所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其中考试招聘19名(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表(一)),考核招聘11名(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适应岗位所需年龄、身体、心理、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考试招聘岗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31日(含)至2005年1月31日(含)期间出生】;考核招聘岗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31日(含)至2005年1月31日(含)期间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3)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4)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5)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6)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办法
1.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采取现场或组织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按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其他教师招聘岗位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报名、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由第三方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组织开展,县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监督和指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省内外各招聘信息网站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咨询电话0898-85529009,监督电话:0898-85528518。
1.考核招聘
(1)第一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40至14:00;报名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2)第二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10:40至14:00;报名地点:海南大学多功能综合体育馆;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09:00至2月11日17:00;网络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899 。
2.考试招聘: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10:40至14:00;报名地点:海南大学多功能综合体育馆;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09:00至2月16日17:00;网络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899 。
(三)组织报名
1.应聘者对照招聘条件提交报名材料,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交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在编教师须取得所在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照片(网络报名考生请以JPG图片格式提交报名材料,大小不超过2MB);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粘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相片及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有效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及户口簿首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学历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无就业单位的签订无就业单位证明(附件4,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8)个人承诺书(下载附件5,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9)毕业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10)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凡发现不真实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现场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网络报名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考试
1.考核招聘: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
2.考试招聘: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上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结构化答辩。
3.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和考察对象。
4.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结果,按加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体检或考察人选。
5.笔试、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考察。由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录取的教师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的第一个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于平时或年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有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本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
附件2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二)
附件3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4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证明
附件7: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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