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09:00-3月28日16:00,原文如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技术人才,优化厅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至2005年3月28日之间出生)。《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②“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③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23日0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23日09:00-3月2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023年3月23日09:00-3月29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23日9:00-3月29日18:00;
5.缴费确认:2022年3月23日09:00-3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⒉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6日14:00—4月9日9:3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31日14:00-16: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法
岗位2(招聘博士研究生)的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岗位1、3-9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二)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23年4月9日在南京举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岗位2(开考比例1:3)报名成功直接进入面试。岗位1、3-9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岗位1、3-9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②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③报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应聘有英语等级要求的岗位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⑥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3.面试。面试在南京举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1、3-9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2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590480
联系人:程老师
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江苏省地质资料馆
咨询电话:025-83659500
联系人:张老师
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咨询电话:025-83757109
联系人:李老师
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25-83757162
联系人:张老师
江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咨询电话:025-83757231
联系人:陈老师
江苏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
咨询电话:025-83757237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59992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接受举报电话:025-8659992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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