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2023年3月28日下午18:00,原文如下:
为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安全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招聘总量管理核定控制数幼儿教师50名,其中县城内控制数幼儿教师40名、套海幼儿园控制数幼儿教师4名、塔尔湖幼儿园控制数幼儿教师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户籍要求:报考县城内幼儿园控制数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报考套海幼儿园、塔尔湖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五原县户籍。(取得以上户籍要求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1日)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现任教于五原县公办幼儿园的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5.现在我县服务和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人社局证明)、“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需有组织部证明)、“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团委证明)不受户籍限制;
6.专业要求: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及相关专业。
7.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具有五官端正、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语言沟通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2023年3月28日下午18:00结束。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以上学习简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5.本次考试报名费用20元、考务费用100元(每人每科50元),合计120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的形式进行。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2023年3月29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工作由五原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3.所设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进行设置,专业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为准。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缴纳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9日上午12:00。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布。
6.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于2023年4月18-21日。
8.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笔试
1.报名成功的人员随时关注并且及时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http://www.nmgkwzx.com/)进行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18-21日。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人数之比),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届时将及时公布公告到“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请考生及时关注。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统一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不予计分。
5.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卫生学》等)。
6.笔试加分项目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7.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4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8.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
(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通过笔试的考生人数与岗位录用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五原县教育局负责实施,采用线下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
(1)《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且及时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http://www.nmgkwzx.com/)进行面试通知书的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前半小时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和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包括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及美工操作。
5.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
(六)考试成绩
1.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2.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由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布。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中的考生进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工作或学习表现。
2.被考察对象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3.被考察对象有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拟录用资格并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公示
1.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本次招聘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不列入正式编制管理。
(二)控制数人员待遇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和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巴教通字〔2022〕58号)文件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协议包过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
本公告由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478-7960309 0478-796031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3298231
附件:
1.2023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2.2023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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