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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3-03-23 16:52:1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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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拟招聘事业编制16岗,24人,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原文如下:

根据《北京电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北京电影学院将进行2023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拟招聘事业编制16岗,24人。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岗位条件中工作年限指正式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的受教育程度填写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为对应受教育程度要求的所学专业);

(七)所有岗位应聘人员需接受到怀柔校区工作(杨宋镇)。

三、应聘人员类型

应聘人员需具有北京户口(在读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或者符合落户条件,具体详见各岗位要求。其中,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要求为:

(一)留学归国人员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准备齐全就业落户材料(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应聘其他岗位的,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准备齐全就业落户材料(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

(二)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应聘其他岗位的,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三)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辅导员岗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四)应聘人员符合其他落户情况的,请务必在招聘系统注明相应情况、在系统中上传附件,并发送至部门联系邮箱。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网站www.bfa.edu.cn标题栏中的“人才招聘”进行报名或直接复制链接http://zhaopin.bfa.edu.cn,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招聘系统申报,北京电影学院招聘网站是唯一申报渠道,其他渠道申报无效。应聘人员最多可申报3个岗位。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特别提示: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部门初试、学校复试、综合评价等三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初试占30分,复试占40分、综合评价占30分。

初试考试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考试方式及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后推荐合格分数线以上不多于1:5比例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复试,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推荐。

复试由人事处组织,以复试成绩80%(即32分)作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并依据初试和复试的累计分数排序,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1:3的比例推荐参加综合评价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推荐。

综合评价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于应聘人员综合表现并结合学校整体人才规划进行评价,以综合评价成绩80%(即24分)作为综合评价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人事处负责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最多复查一次。不符合体检要求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招聘录取

各环节分数均不低于合格线、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具有拟聘资格,聘用按照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如拟聘人选自愿放弃则按照顺序进行递补。

(六)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

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负责拟聘人员的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工作,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应聘公示

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学校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应聘者需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入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的,学校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初试情况及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岗位对应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复试情况及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电话:82283208

人事处联系邮箱:zhaopin@bfa.edu.cn

招聘系统相关问题咨询:houxj@hjsoft.com.cn

监督电话:82283311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北京电影学院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1.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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