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指标 | 具体要求 |
劳保协理员① | 1 | 1.余姚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五年内(即2018年4月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男性; 4.法学相关专业、熟练掌握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解决纠纷能力。 |
劳保协理员② | 1 | 1.余姚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五年内(即2018年4月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女性; 4.法学相关专业、熟练掌握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解决纠纷能力。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兰江街道办事处425办公室(谭家岭西路888号)。
3、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及报名所需的其他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一份《2023年余姚市兰江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1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性质为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按规定收入标准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6.学历、户籍及报名所需的其他资料等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
7.考试成绩一年以内有效,一年内如遇到本单位该岗位编外人员空缺,由兰江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可启动补录程序,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征求本人意见,进行体检考察,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
8.本公告由兰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2599200。
兰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