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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酒泉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公告

2023-04-03 13:41:16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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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5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8:00,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好村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建设一支“政治 坚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根据《酒泉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酒泉市“头雁”储备工程——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5名,具体计划详见《肃北县公开考试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岗位简表》(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

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热爱“三农”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

3.现任村级后备干部、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青年、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等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0日至2005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肃北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8.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8.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9.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11.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三、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至4月3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8:00)到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室进行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8: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咨询:肃北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937-8123790(9:00-12:00,14:30-18:00)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肃北县公开考试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报名资格;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

(5)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岗位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可以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60%。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要求: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4月中旬前在“肃北党建”微信公众号、“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肃北党建网同步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招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直至达到1:3。如递补后,部分岗位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的,采取最低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及核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最低分数线上线人数达不到1:1的,按1:2核减招考计划,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最低分数线:所有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如所有岗位均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所有岗位第1名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于(等于)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考生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及工作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违法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村级后备干部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村级后备干部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情形。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部分情况复杂的,由考察组对本人情况严格进行考察,并经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实是否聘用。

(八)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肃北党建”微信公众号、“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肃北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村级后备干部聘用期间,按照不低于肃北县定补村干部副职年平均工资确定报酬,并随之调整。上岗后参照定补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养老保险。

招聘人员不占村干部职数,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统一签订聘用协议,聘期3年(原则上一年一签)。对招聘的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在村工作期间表现不尽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3年聘用期满后,在村工作期间表现一贯良好,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在村工作期间,被直接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为村主任、副主任等职务的,后备干部资格自然终止,纳入定补村干部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若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其他未尽事宜,由肃北县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5.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937-8123790

肃北县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1-肃北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岗位简表.xls

附件2-肃北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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