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浙江杭州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选用事业人员公告

2023-04-11 15:20:08
华图教育
分享:

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公开选用事业人员1人,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17日17点,原文如下

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系萧山区纪委监委下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计划

本次计划选用财政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名。当选用计划和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取消本次选用计划。

二、选用范围

萧山区行政范围内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用资格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协作精神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形象端正,身体健康。

(二)性别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政史、法律相关专业优先,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余事业编制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

(四)工作勤奋,熟悉新媒体宣传,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用: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用的。

四、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然清风网站、萧然清风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下载附件《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xsjwgbs2023@163.com,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17日17点。

(三)资格初审。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萧山区纪委监委干部室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以下资料:①《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同意);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任职文件(或录用审批表);⑤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到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察。由萧山区纪委干部室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调动。考察结束后,经区纪委常委会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拟选用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用的问题而不能聘用的,取消资格,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可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参选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区纪委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咨询(举报)电话:82898282。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法纪教育中心公开选用事业人员公告.pdf

法纪教育中心事业报名表.docx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招聘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
相关栏目
最新动态 更多>
招聘公告&简章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