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中医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20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2日,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2011〕59号)、《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平发〔2021〕23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平组通字〔2019〕9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医院需求,面向全国引进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引进学科带头人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医疗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职称方向与本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一致。
3.原则上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专业诊疗量突出。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在三级医疗机构担任科主任者;医疗技术精湛,临床经验丰富,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者;外科人才具备独立开展三级以上手术能力,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2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到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平凉市崆峒区中山街109号)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资格证、个人简历,从事专业方向、工作业绩、手术能力等相关资料,填写《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网络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并将上述资料扫描为PDF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岗位+姓名”方式命名邮件主题及文件夹,投递至邮箱:plszyyyzp@126.com。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市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对提交PDF格式文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
本次招聘面试测评由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立3人测评小组,实行百分制,以“一对一,点对点”面谈方式为主,注重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考核。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合格线为80分,依据测评情况,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四)考察
由市卫健委牵头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单位表现、工作实绩等,并审查其相关资料及人事档案。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支持异地体检结果互认。
对考察、体检环节人员是否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卫健委网站及“健康平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人员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或备案等手续,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
四、招聘待遇
1.对本次招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
2.符合《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平凉市中医医院人才引进薪酬待遇政策》规定的,报批后享受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平凉市人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渠道,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对引进招聘学科带头人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招聘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33-8695005
联系人:戴海蓉
监督电话:0933-821297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33-8213383
附件:1.平凉市中医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补充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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