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7:00。原文如下: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着力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用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和强中心城区发展目标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引进日常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名,具体引才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注:以上均要求满足拟引进职位其他条件。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往)届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视为最高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5.截至2023年4月23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2023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7.碧江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碧江区外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1.不符合引进有关条件要求的。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及信息发布
此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bjq.gov.cn)、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314。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注册考生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314,进入报名系统登录界面,点击“报名入口”按钮,进入考生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并保存,即完成考生信息注册操作(这时系统会自动提供一个报名序号用于下次登录系统时使用)。
2.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已注册考生凭报名序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头像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的清晰照片)、证件证明照片(如:身份证正面、毕业证书等),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报考职位,点击“提交审查”按钮,系统提示“待审”状态,即完成提交报名申请操作。
逾期未网上注册、未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9:00至4月28日12:00。
应聘者在4月26日17:00前提交报名申请,由于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应于4月27日17:00前登录系统按要求进行修改个人信息(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审查,工作人员于4月28日12:00前完成审核,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和提交任何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报名失败。
(四)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9: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314,按规定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交费成功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考生照片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人员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次日内或审查时间结束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照片不清晰的,应说明理由。
3.在报名时间内,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发现身份证号有误的,可按正确的身份证号重新注册报名;其他个人信息有误的(报考职位信息除外),须本人提出申请,审核人审查同意,由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
4.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前,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查通过的,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报考资格。逾期未申请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对通过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面试评审等。同一职位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35人(含35人)则直接进行面试;如超过35人,则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引进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若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带入公开引进下一环节,仅作为研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依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本次引进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从高于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引进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确定拟引进人员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双方达成签约意向的,签订《碧江区人才引进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末尾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或该职位未开展笔试的,进行加试)。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步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可由引才单位提出申请,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医院在指定的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学历证书等)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5.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档案等有关资料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7.其他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一律不得交流到碧江区外工作,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按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工作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本次引进岗位专业条件参照贵州省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3571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18785(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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