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共青团河南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具体安排以公告为准。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集中开展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共青团河南省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团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及青少年研究智库,承担团干部和青年骨干教育培训,面向全省开展青少年工作研究。
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依托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社会各界团体和人士筹集资金,开展济困助学、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提升青少年素质能力、保护青少年权益等公益服务。
河南省青少年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依托河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开展青年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省青少年社会组织发展等工作。建设青少年思想引领阵地,开展网络舆论引导。负责团属报刊的编辑、发行、出版等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高质量完成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的2023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及解决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计划
根据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2023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gov.cn)、共青团河南省委网站(http://www.hnyouth.org.cn/)同期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按照省人社厅网站、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2023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实施。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团省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加试的岗位,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
1. 笔试
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
2.面试
在面试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考生须出具的证明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由团省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同意后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共青团河南省委网站(http://www.hnyouth.org.cn/)公布成绩及排名。
3.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5月28日至29日凭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经团省委统一审核汇总后报省人社厅集中 公示。加分事宜按照豫办[2012]36号和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加分政策执行。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团省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的匹配性以及需回避的情形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批准后可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团省委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在共青团河南省委网站(http://www.hnyouth.org.cn/)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团省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聘用意见,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团省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
团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0371-65904477;
河南省团校:0371-63934106;
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0371-65902382;
河南省青少年发展中心:0371-65905132。
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0371-65904123;
团省委机关纪委0371-65903373。
附件下载:
2.2023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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