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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赣州于都县禾丰镇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22名

2023-04-17 10:00:21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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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赣州于都县禾丰镇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22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22日,原文如下:

为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于府办字〔2023〕9号)文件要求,整合提升我镇村级应急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22名。东光村、隘下村、坪山村、黄塅村、华堂村、禾丰村、珠塘村、黄泥村、大字村、金盆村、园岭村、麻芫村、陂角村、大塆村、尧口村、大龙村、营前村、中坊村、黄田村、库心村、石迳村、亭子村各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于都县禾丰镇本地户籍,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性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高中以上文化(综合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懂电脑基本操作和使用智能手机。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3.被认定为“村霸”或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终结的;

6.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

10.被乡镇辞退、解聘、罢免的村(社区)干部;

11.现役军人;

12.全日制教育在校生;

1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一)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各项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应急管理员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由基础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工资待遇实行动态增长制,随工作年限增长逐年递增。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二)基础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与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方式一致,由镇政府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发放。其他补贴由镇政府随工资每月发放或单独发放。同时,为应急管理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切实保障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工作和办公条件,由村“两委”落实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三)镇村两级将不断强化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在人、财、物等方面为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提供大力支持。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22日。

2.报名地点:各村委会。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毕业证、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退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写好《禾丰镇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由各村进行初审,报名表信息填写如有不真实、经核查后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初审合格后,村委会盖章,于4月25日前报镇应急办再审。联系人:刘天平13970728790,谢显斌15779872561。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集中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镇党委负责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自行前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镇政府根据岗位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本村担任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或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应急管理员由镇聘村用,不占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系编制外人员。应急管理员在任期内同时担任村应急委员,列席村“两委”相关会议。应急管理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岗位中退出。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禾丰镇人民政府。

禾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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