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49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4日下午17:00,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有关工作部署,吸引各类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和现代化幸福澄迈建设,我县决定公开招聘第五批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其中,乡村振兴指导员39名、党建指导员10名(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目前仍在岗的澄迈县乡村振兴指导员(社区工作者,党建指导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职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可在“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engmai.gov.cn)、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上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4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登记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照片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加盖毕业院校系等公章的证明材料。
根据岗位需求,学历为大专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以下佐证材料之一(详见附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佐证材料;
(2)在大专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的相关佐证材料;
(3)在大专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相关佐证材料;
(4)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5)有从事过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6)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党建工作的佐证材料。
以上佐证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4月2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需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3年4月24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工作常识和基层党务知识。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职位排名情况将在“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报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将在“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应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人员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加盖毕业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或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空缺的,从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报考人员里,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行前往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完成个人体检,体检医院须在考生体检结果上明确给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体检结论并盖章。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公告的期限内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结果未按时反馈的、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等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三、相关待遇
(一)签订合同。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与所在镇政府或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综合表现情况以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二)薪酬待遇。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基本工资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奖金则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一次性发放绩效奖金2.4万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一次性发放绩效奖金1.2万元。
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入职后每人每月发放住房补贴800元;符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琼办发〔2018〕41号)有关要求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结合个人意愿申请,按有关程序申请办理。
(三)积极扶持创业。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在岗服务期限内,如自主创新创业,创办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创业项目,可享受我县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四)强化技能培训。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范围。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中共澄迈县纪委、澄迈县监察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98-67622239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澄迈县2023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招聘职位表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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