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97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00—4月26日16:00,原文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以水利为特色,以工科为优势的高职院校,具有60多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水为魂”的办学理念,秉承“上善若水、海纳百川”的校训,遵循“水利特色、工科优势、凝练品牌、强化服务”的办学思路,确定了“立足水利、面向社会、服务一线”的办学定位。学校是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学校荣获“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水利职工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网络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体育优秀单位”“山东省节水型高校”“山东省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4月19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3年4月19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比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身体条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水利厅网站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9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9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公布取消岗位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参加笔试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参加笔试后予以安排笔试座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学院根据确认参加笔试人员统一安排考场后,应聘人员可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和报名系统)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23年4月19日之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5)面向残疾人的招聘岗位须提供能体现本人残疾类别、等级的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签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师和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三部分,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教师岗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5%,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5%,教辅岗、辅导员岗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答辩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等;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个人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7983925
监督电话:0633-798394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1203室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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