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溪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取得C1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驾龄3年以上,安全行车无事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与安溪县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和现有聘用人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4.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工作地点
官桥人民法庭。
五、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1日(不含双休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招聘程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7:00前交至安溪法院政治部办公室507。
2.所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
①附件:《安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本人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一寸彩色证件照。
3.报名后,我院先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初步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三天内通知面试,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七、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 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3.聘用后服从我院岗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安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3232390
安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8日
原标题:安溪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ax.hxrc.com/newscontent.htm?id=102534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