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0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4:00,原文如下: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经白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吉林省公安厅核准备案,白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白山市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白山市公安局计划公开招聘辅警130名,分为3个报考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白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白山市户口(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以2023年4月18日为截止日期);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有其他需求的要求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相关专业,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不得报考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4:00。请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0(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B)。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辅警。
(3)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可选择错时、错峰等时间段报名。
3.报名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6:00。白山市公安局负责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8:00。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无法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
5.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20日8:00。考生登录报名网址,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100分,本次考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白山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police.cbs.gov.cn/)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附件3)根据工作情况公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和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5.加分项目:退伍军人加3分,见义勇为人员加3分,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3分。以上加分事项不重复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见义勇为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白山市公安局后院辅楼健身房(白山市浑江大街276号)申请审验。联系电话0439-3595883,逾期未申请审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经审验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另行在白山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公示。
6.注意事项:
(1)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具有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优先条件可以累加,如:符合2个条件的优于1个条件);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或优先聘用条件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本科优于大专),学历层次相同的,全日制学历性质者优先(如:全日制本科优于其他性质本科),学历性质亦相同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长跑成绩好者优先。
具体优先聘用条件如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考生须在笔试后接受公安机关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及确定资格复查人员名单将在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1:3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查环节,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查。
3.资格复查所需材料:资格复查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报名表》,并按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大专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见义勇为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6个月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4、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查的,在报考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白山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共两项:男子为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子为纵跳摸高、800米跑。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按照纵跳摸高、长跑的顺序依次进行,纵跳摸高不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需一次性通过两项测评方为体能测评合格。其中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长跑测评1次。
3.注意事项。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测评场地。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达标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由白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否则视为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2.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或终止合同关系:
(1)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聘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随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3)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的辅警成绩自公示起一年内有效,若在此期限内,市公安局出现辅警人员流失的,可按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根据考生自愿、服从调剂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市财政资金保障。辅警工资总额为336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六、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bs.gov.cn/)、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cbs.gov.cn/wzsy/)、白山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police.cbs.gov.cn/)。考务网站为白山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police.cbs.gov.cn/),唯一自媒体平台为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考生报名后必须保持关注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情况,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考试日程安排者,后果一律自行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本公告由白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0439-3595883
监督举报电话:0439-3595739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附件1.2023年白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白山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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