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4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5月15日。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古塔区人民法院现以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书记员4名。(其中,包括立案送达书记员1名,执行书记员1名,因经常外出,适合男性),聘用人员将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8日至2005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如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五)热爱审判事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书记员岗位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有速录证者、法律专业毕业、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八)具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司法部门辞退的;
3、因吸毒、赌博等受到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岗位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5月15日。报考人员报名时,请自行下载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y2872792@126.com(报名需上传的材料有:《古塔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学信网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无失信记录证明等材料。
四、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采用能力水平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一是对书记员岗位文字录入水平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二是采用闭卷书面答题和现场面试方式,对应试人员文字水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进行测评。
能力水平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古塔法院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要配合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对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通知被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按照考评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塔法院官网和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古塔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遣至古塔法院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日常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六、待遇保障
试用期期间,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式录用工资标准80%发放。转正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工资按入职后参加工作年限定期进行调整,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遵守岗位日常管理要求,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古塔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解释。联系电话:0416-287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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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塔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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