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季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教师招聘14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原文如下: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 2023年春季江苏省如皋中学等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2023年春季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14名。招聘岗位、计划等详见附件1《2023年春季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7年4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4.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资格条件中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相关专业目录;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春季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如皋市教育系统编制内人员(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如皋市乡村定向师范生)。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如皋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jyj/gggs/gggs.html)公开发布。招聘工作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如皋招教在线网页(http://rs.rgzjzx.com:8090)。
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每次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6:00。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23016,87623071。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7: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缴纳报名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5月4日9:00~11: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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