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63名,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8日,原文如下:
为适应新时代社区建设需要,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叙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叙组通〔2021〕1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6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其中,年龄、工作经历、党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20-35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已满20周岁、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职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由招考单位组织进行职位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僰道先锋和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告。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报名地点为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华盛街11号区委大楼5-12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公选程序
1.笔试(5月13日)。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3分、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每名报考者最多只享受一项加分内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笔试总成绩在僰道先锋、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2.面试(5月20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僰道先锋、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布。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第二日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察。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区民政局、招考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5.岗位选择。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
6.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僰道先锋、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由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区委组织部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待遇及管理
1.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叙州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2.管理: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七、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僰道先锋、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媒体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782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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