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宜宾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8:00至5月18日24:00。原文如下: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宜宾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宜宾市南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投融资主管1名;
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城乡建设高级主管1名;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规划高级主管1名;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战略高级职员1名。
招聘职位具体信息详见《2023年宜宾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满十八周岁;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宜宾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当月(35周岁以下按1987年4月〈含〉以后出生把握,以此类推)。对专业存在争议的情形,由宜宾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并以认定结果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我省在职(含试用期内)的聘任制公务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聘具体职位信息、报考条件等详见《2023年宜宾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8:00至5月18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宜宾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聘任机关指定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电子邮箱地址:
宜宾市南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512861791@qq.com。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41025759@qq.com。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资料提交后请务必拨打对应聘任机关咨询电话确认。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任资格。
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本次聘任职位,或者报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程序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规定进行。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20%,专业知识测试占80%。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聘任机关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现场作业、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求职动机意愿和人岗匹配性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聘任机关另行通知。
(三)考试测评总成绩
考试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各聘任职位的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名额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只有1人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等。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聘任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按程序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www.ybrsks.com.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审批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期管理
聘任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6个月),由各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约定。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解除聘任合同。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聘任机关按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聘任合同期满后,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可以续聘。
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依据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最终薪酬标准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人员协商确定。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报经批准后,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九、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50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1-822782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聘任机关联系电话:
宜宾市南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联系人:吴思佳;联系方式:0831-7855702、15283585924。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舒宇;联系电话:0831-8823073、1828488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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