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师9人,报名时间:2023年 5月7 日 9:00开始,原文如下: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拟组织市本级部分直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诚挚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5月7 日 9:00开始;
地点: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99号)。
二、考核招聘单位和计划
共计划考核招聘9名,其中乐山一中4名、乐山二中2名、乐山市草堂高中1名、乐山市奥林匹克学校1名、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名。
三、考核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当层次的国外留学人员。
四、考核招聘要求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二)具体要求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附件1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在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专业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特殊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公费师范生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5 月7 日9:00—12:00,乐山市实验中学招聘大厅;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核
考核时间:2023年 5月7 日,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始面试;
考核地点:乐山市实验中学;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学段和学科特点,采取直接面试、微型课、试讲、才艺展示等各类形式或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合格的现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需要进一步加试的将现场告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乐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3.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公告。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教育师范生服务年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精神执行,其他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五、招聘全日制研究生有关政策待遇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人。夫妻双方同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且安家补助用于购买自住房的,按照上浮50%的标准发放安家补助。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试用期结束后,在评选乐山市“嘉州英才培育计划”时予以倾斜。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结束后,优先纳入乐山市教育名师培养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结束后,优先纳入乐山市教育人才梯级培养计划。
六、其他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曾老师,0833—2435462;
招聘学校联系人:详见附件1。
附件1.乐山市市本级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乐山市市本级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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