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青少年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原文如下:
因长汀县青少年宫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任的原则,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主要从事青少年宫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班级管理、活动策划、对外宣传(含微信公众号编辑)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长汀户籍,男女不限。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形象好,有亲和力,具备服务意识,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熟练掌握各类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四)教育学类、文学类、计算机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六)有教学工作经验,获得教师资格证且具备相关专业荣誉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青少年宫工作者的情形。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上述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上班时间到长汀县青少年宫一楼报名室报名。
(二)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由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提交体检报告。
(四)体检合格人员,派入用工单位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人实行劳务派遣的通知》文件规定,与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薪资待遇及联系方式
(一)薪资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宫现有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按照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的方式执行;根据相关规定购买“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5月20日
(三)联系方式:谢老师,0597-6860099、1345975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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