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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33-0111

教师

面议

工作性质:全职

职位类别:社会招聘

招聘部门:人事处

招聘人数:20人

工作经验:不限

最低学历:博士

来源:就业桥
岗位职责

工资待遇:
(一)经学校审定并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取消就业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按照国家规定,正式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享受学校被聘用岗位相关待遇。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大连民族大学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要求向学校指定的邮箱投递报名表,同时需提交本、硕、博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个人承诺书、在读及按期毕业证明以及学术成果证明、代表性学术论文电子文档等。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本人。

2.通过资格审核者,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核。

专任教师的考核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进行,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面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报审。

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大连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按程序报备。

(七)考察、体检。

1.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对考察人员按规定审核个人档案。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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