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党政办专岗1名、乡村振兴办专岗1名
二、岗位主要工作任务
1、党政办专岗工作职责为协助做好乡党政办日常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要求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女性优先。
2、乡村振兴办专岗工作职责为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办日常工作,主要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要求耐心细致,认真负责。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工作踏实,服从分配,愿意从事乡镇工作。
2、学历、年龄要求:要求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后出生)。
3、从事过乡(镇)、村专岗或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优先。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4)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公告。在会昌县洞头乡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5月13日。
2、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23日17时止。(2)报名方式:①线下报名,会昌县洞头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797-5695666;②线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通过邮箱发至hc5695666@163.com(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3、考察录用:洞头乡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如有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进入拟聘用人员如有弃权或其他原因(如审查资格不过关)不予招聘,再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替补。公示期满后,由洞头乡人民政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4、工资待遇: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用人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参照我县社区或村干部的工资标准2600元/月发放(含500元/月工资绩效,年底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如社区或村干部工资标准提高,专岗人员工资标准同步提高),社会保险也参照我县社区或村干部的标准、形式。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会昌县洞头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7-5695666
附件:会昌县洞头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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