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32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人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32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岢岚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上岗之前取得。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不限户籍要求。
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公告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shanxi.gov.cn)、忻州市组工网(http://www.xzzgw.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岢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kl.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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