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局稳定,全面提升平安海晏建设工作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海晏县面向县内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拟公开面向全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编制)共计21名辅警,男性19名,女性2名。其中5名面向退役士兵按1:1比例招录,退役士兵报名人数不足5名,差额调剂至其他考生招录数额内,招聘的辅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每个环节结束后,需要递补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海晏县内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海晏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原户籍在海晏县的应届毕业生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退役士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
4.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和女性(198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视力在4.8(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含)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含)厘米以上,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因特殊岗位需求,身体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重大慢性疾病的不宜报考。
6.从事文职人员限女性。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限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政策
1.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考生加5分;
2.从事公安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考生加2分;
3.“四类人员”满2年以上(含2年)考生加2分;
4.退役士兵考生加5分;
5.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人员加2分;
6.被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2分;
7.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或子女加2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8:30至 9月19日18:00(含节假日)。
(二)报名材料
报名者须携带《海晏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毕业证、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色背景)及“四类”人员服务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考生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海晏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退役士兵按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达不到比例,经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海晏县公安局政工室参加资格复审。
(六)体能测试
按照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由海晏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未达到体能测试要求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退役士兵按1:1比例进行面试,其他考生按1:3比例进行面试,其他考生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决定是否录用或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八)政审、体检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政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安基础知识分数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环节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要递补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由海晏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项纪律规定的,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三年合同。
六、工资及待遇保障
根据《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细则》(北政办〔2021〕27号)文件规定,辅警薪酬由基本工资、工作补贴、其他保障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4200元。
(二)待遇保障
根据《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享受“五险一金”、规定待遇保障和各类补贴。
七、信息发布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通过海晏县“河清海晏网站”、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海晏县就业创业平台微信公众号、海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八、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库。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该批次招聘岗位因人员调离、辞职等情形出现空缺的,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补录人员库中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为补录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满1年后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由海晏县公安局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开招聘。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海晏县公安局办公室 0970-8631991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002
海晏县公安局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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