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达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达日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中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现已纳入达日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行列,且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三支一扶、青南计划基层服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教育系统新招录政府雇员教师、定向招录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前期从达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辞职后考录至其他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请人员不纳入招考范围)。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35周岁以下(2005年9月--1988年9月期间出生);
5、达日县政府雇员中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政府雇员中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含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录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步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09:00至9月25日18:00(双休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局办公室,每人限报 1 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4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
4、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5、退役士兵服役相关证件;
6、纳入政府雇员文件依据;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要达到1:3,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 120分钟,分值为 100 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电话通知后前往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办公室领取。
5、应试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如考试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应关闭通讯工具。
6、笔试总成绩及进入体侧人员名单将在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达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体能测试
1、考生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进行体能测试。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因自身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考生如遇体能测试合格者人数不足时,以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4、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5、体能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体能测试结果将在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达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占60%,体侧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达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达日县公安局统一负责政审工作,填写《达日县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评、政审、体检合格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达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达日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和《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青公通 [2017]7号)文件执行。
2、“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除单位应缴部分以外,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需说明的事项
1、拟招录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原则;
2、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3、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七、其他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的情况下,采取自愿原则报名。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4、本次招录工作时间紧,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做好应考各项准备,并保持电话畅通。
八、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办公室
电话:0975-8313206 地址:达日县莫坝路1号
2. 用人单位电话及地址 达日县公安局:0975-8313144
地址:达日县吉迈镇建设路138号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日县公安局所有
达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日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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