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和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随州市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随退役军人发〔2023〕11号)精神,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1个)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1个(广水市余店镇中心小学)。
二、招聘对象
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暂未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视同符合教师资格报考条件,招聘后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广水市教育局会同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报名人员携带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并盖章的《“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非全日制毕业的还需出具高中或中专学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退役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10月19日17:00到广水市教育局政工人事股报名。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广水市教育局会同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报名人数多于6人时,组织考生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试题由第三方命制,笔试试题以综合知识测试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点)。笔试成绩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取消本次招聘岗位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面试
1.基本原则。招考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实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质量,广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 确定面试人员。对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6的岗位,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入围人员;对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达1:6及以上的岗位,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广水市人社局备案)。对面试入围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在距面试日5天内,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弃权,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的教材以现行使用的广水市中小学教材版本为准。面试开始前,现场抽签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的考题。备课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现场打分,七个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要求与说明:本次面试共设1个面试小组,由7位评委组成,其中主考1人,负责面试小组的面试工作。评委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由广水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聘请异地评委,并由评委组长现场命制面试题本。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候考室,现场抽签确定备课和说课顺序。面试开考前1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必须诚信应考,一经发现考生的年龄、学历或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弄虚作假的,将会根据相关政策予以取消资格。考点按照“乙类乙管”等相关要求,做好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考场通风、卫生防疫等工作。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考场的管理和要求。
5.面试内容。面试重在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
6.面试流程。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准备。第一位考生在备课室监控摄像头下,在人社、纪检、监考员等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抽取考题,并现场核验试题密封性后签字确认,进入备课程序,备课10分钟后,第二位考生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所有考生考试题目相同。备课采取手写方式。考生备课时间满40分钟后,即到面试室进行说课。第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引导员引导第二位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其余以此类推。
为确保前3名考生成绩的公平、公正,1、2、3号考生答题完毕后,不现场打分,待3名考生全部答题结束后,由主考官组织合议,然后考生依次返场听取成绩。程序:第1号考生入场,主考官宣布答题后,计时开始,10分钟时间到,计时员报“时间到”,主考官:“1号考生停止答题”。1号考生退出考场,在外等候。2号考生入场答题,待2号考生结束答题退出考场后,3号考生入场答题,待3号考生结束退出考场后,1、2、3号考生依次返回考场听取分数,并签字确认。
面试完毕后,考生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场。
7.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控制。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8.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迟到早退,禁止单独行动。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的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的言行。 (5)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6)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并在纪检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7)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统一保管。
(三)体检考察
招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取函调方式进行。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出具考生的现实表现、遵守社会公德以及是否参与非法组织等情况的考核意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考生有无犯罪情况记录并出具查询意见;由广水市教育局查询考生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并出具查询意见。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备案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广水市教育局报广水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广水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首个聘期为三年。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纪检监督电话:15271333111。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入伍退役经历、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四)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广水市人社局(0722-6268672);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政策可咨询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22-711108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广水市教育局(0722-6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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