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南海区教育系统24-25学年面向毕业生教师招聘181名公告第一场,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设点,共招聘公办教师181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一场)》(附件1)。
本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至后续招聘场次。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8日上午11:3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门口大操场。
2.报名要求
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自负责任。
3.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30,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门口大操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须登陆“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纸质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现场进行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四)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对面操场。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通过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推荐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人员。如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推荐。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