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公安局委托, 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3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涞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年龄在18至32周岁之间(1992年3月5日至2006年3月5日之间出生);
(三)保定市户籍(含各县、市);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视力在4.8以上;
(七)形象良好,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八)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退役军人、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辅警:
(一)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四)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十一)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数量
男性30名。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参照现有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二)享受五险政策(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
六、报名及聘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17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涞水县德成路219号浩星商务楼六楼(602室)
3、咨询电话:13613226558;13613320339
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验证代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退伍证及特技、特长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张(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初检,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者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考试。考试内容共设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份。
(1)体能测试项目:
纵跳摸高;
10米×4往返跑;
俯卧撑;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我展示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
5、体检、政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聘用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对拒绝培训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024年3月9日
原文标题:保定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为涞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4BF49JUO1k9AxG5TDo8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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