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后出生)。
(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四)机关直属单位及城区派出所岗位辅警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报考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乡镇派出所岗位辅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辅警岗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选择服从调配的,所报岗位招录额满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可调配到其他空缺岗位招录。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高州市公安局门口右侧辅警招聘报名点。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四)报名时首先对身高、视力进行初步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体能测试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时请按时间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后超过30分钟不能进入考点,视作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试:首先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35周岁以下≤5分45秒,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笔试及面试。
(二)笔试及面试:笔试及面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内容);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三)体检、政审考察: 在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在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政审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拟体检、政审考察人选。根据笔试及面试总成绩、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若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相应岗位的笔试及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政审考察内容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及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试。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及培训等,视为自动放弃。
4、本启事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局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6635355。
附件:2024年3月高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
高州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原文标题:高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6DNMhI7Qx2bf00cpfNh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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