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事业单位
行业:教育培训
规模:少于50人
地区:湖北省/江岸区
官网:https://www.hbtcm.edu.cn/
工作性质:全职
职位类别:社会招聘
招聘部门:中医临床学院
招聘人数:2人
工作经验:不限
最低学历:博士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站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符合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2.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师资博士后或专任教师岗位的业绩要求: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非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以上文章均须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218.197.176.22/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zyy)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获奖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
应聘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
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2.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3.岗位名称为“师资博士后”的岗位,新招聘人员到岗后统一进入学科相关博士后流动站;“专任教师”(含“师资博士后”)岗位,按照“准聘-长聘”制进行管理。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学校用人部门、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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